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鉴定服务协议
感谢您选择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鉴定服务,任何选择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鉴定服务的用户均应仔细阅读本声明,用户在选择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鉴定服务,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认可。
1、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尊重并保护所有客户的个人隐私权,客户的个人信息非经客户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本中心不会主动泄露给第三方。
2、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根据藏品类别安排相应的专家鉴定,专家的鉴定结果仅代表专家个人意见,不论客户是否认可专家的鉴定结果,鉴定费用概不退回。
3、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的鉴定服务为有偿服务,客户需要按照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费用,根据指定流程,先办理交费,再进行鉴定。
4、鉴定过程中,客户必须按照约定的藏品件数进行鉴定,不得擅自请专家进行额外的鉴定;不得向专家索取或互递名片,不得打探专家的电话、地址等隐私事项。
5、物品综合鉴定需做成分分析,仪器不能对有液物品进行真空测试,客户需提前告知,导致不必要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6、藏品持有人自行保护好自己的藏品,如藏品出现损伤及丢失,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概不负责。
7、自用户将收藏品提交本中心鉴定始,除用户特别要求外,用户即授权中历收藏品中心可使用收藏品照片进行交流、出版或其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。